第135章 悟感知晃在之妙,破二元认知之执(1/2)
我们继续看何晓娜《佛道赋今论》第三十一篇的论述:感知性明的自证特点,让任何理论都能逻辑自洽,包括客观存在的唯物论。
我们惯常提及的“客观存在”,实则“感知”彰显客观存在,我们人类也是“感知”彰显的一部分,所以我们可以通过人类理解这个普遍真相而达到逻辑自洽。大家思考下,当“我”这个感知主体在说“不存在”时,感知呈现为“不存在义”,这种“不存在义”并非真实意义上的虚无,它无形无相,唯有在感知本身中才能被明确。而当这种明确发生时,“不存在义”便转化为了“存在义”。到底存在还是不存在,唯有感知本身是清晰的,它非是存在或者不存在,而能够清晰辨明二义。“感知”这种能够清晰辨别的能力,便是“觉明”。“觉明”在“存在义”与“不存在义”之间往复跳跃,由此形成了“晃在”相,由“晃在”衍生的六种振动,就是我们所说客观存在的基础,也是本质形态 。
“晃在”这一客观存在,经由我们的六根性明,被分解为明暗、动静、通堵、合离、味淡、生灭六种震动。表面上看,这六种震动各自独立,但深入探究便会发现,它们实则相互依存、互为表里,共同构建起“晃在”的丰富维度。就像交织在一起的丝线,在感知的织机上穿梭,编织出世间万象的复杂图景。每一种震动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,它们在彼此的互动中,不断变化、转化,形成一种动态的平衡与张力。
以“明暗”与“生灭”这两种震动为例。在视觉层面,明暗的交替本质上是光的生灭过程。当光线亮起,黑暗便随之消逝,这“明生暗灭”的瞬间,既是视觉的直观感知,也是“晃在”在光与影维度的生动呈现。而在意识层面,念头的此起彼伏同样遵循着“生灭”的震动规律。一个念头的产生与消逝,恰似明与暗的交替,在“觉明”的审视下,这些念头共同构成了意识流的动态画面。这种跨感官、跨维度的震动关联,深刻揭示了“晃在”的整体性与统一性——所有看似分离的现象,实则都是同一本质在不同层面的显现。
然而,人类的认知习惯却常常将这些震动割裂开来,赋予它们独立的意义与价值评判。我们执着于明暗的对比,以此评判美丑;纠结于动静的变化,一味追求美妙的乐感环境;在通堵的感受中,产生通畅的执着,比如住大房子等。这种认知的割裂,使得我们逐渐远离了“晃在”的本真状态,陷入了二元对立的思维陷阱。就如同将一幅完整的画作拆解为独立的色块,失去了整体的意境与美感,我们对世界的认知也因这种割裂而变得片面与狭隘。
更为值得深思的是,社会文化与集体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认知的割裂。语言系统为六种震动贴上了固定的标签,教育体系将特定的认知模式植入我们的思维,久而久之,我们逐渐遗忘了“晃在”的流动性与整体性。例如,我们用“成功”与“失败”来定义人生的“生灭”震动,用“舒适”与“痛苦”来评判身体的“通堵”感受,这些固化的认知模式,如同无形的枷锁,紧紧束缚着我们,限制了我们对世界本是“感知觉明”的感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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