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言情 > 仙女带我傲游九界 > 第十二章 梦修空间

第十二章 梦修空间(1/2)

目录

日子有了事情做真是充分。

早上去晨练,现在他的十三式再也不是花架子了,和秀珠练的精灵族的拳法也有模有样了。晚上入梦,他又来到了梦托村,出现的位置是一个山岭,周围一片石头,他想能够梦修一定有法门。他按照《入梦与迷梦》里面的说法,其中入梦中有提到,他要找到一个神秘的洞穴,他想是洞穴的话,应该就在山岭当中,这晚他把整个山岭翻了一遍,也没找到。

第二晚,他让秀珠帮助,他俩又查寻了两遍,还是没有什么发现,他俩坐在一条瀑布旁边的岩石上,默默发愣,水流很缓,清澈见底,靠近山岭瀑布的落脚点,水流面积很大,这水他尝了,可以饮用,洞穴到底在哪?

他看着瀑布水帘深处,突然想起花果山水帘洞,不会在瀑布后面吧,可这水应该很深。

这方圆接近十里的山岭,就只有一处水源,其他各处除了石头还是石头。

“秀,秀珠我们游到瀑布后面看一下”他决定去试一下。

“轩哥哥,你真会开玩笑,游过去这水这么凉,你不要命了”

“走,试下”他于是扑到水里,目测所处的位置到水帘应该有二百米远,他应该能游的到,他游水的技术不怎么样,只会狗刨,等他越接近瀑布水帘处,水越冷,等到游到不到一百米的时候,忽然觉得脚底下有一阵吸力,带着他往下沉。

等石轩感觉出来后,他已经被吸向水帘深处了,立刻被灌了好几口水,当时就想小命没了,觉得身体迅速被吸到水底,他只感觉到一个洞口很深,心里想着,这下死定了。

当他身体正在被吞进去的一瞬间,忽然有一只手把他拽起,很快的冲向水面。

石轩意识恢复了以后,秀珠坐在他的旁边,他知道我没事。

“轩哥哥,你动作够快的,要看水帘后面还不容易你等着”

秀珠说着,起身飞向水帘处,在水帘后查看了一番,又飞回来了。

“秀珠你会飞?”他有点怀疑的问道。

“我没说过,我不会飞吧,每个精灵都会飞的”秀珠一脸可爱的样子。

“你会飞不早说,害我差点被吸进去”

“没事不是还有我嘛,一般你是死不了的”

这丫头小计量打算的好着呢。

他喝了一肚子水,衣服还是湿的,又被这小妞耍了一回,极不痛快。

等石轩再次入梦到这个地方,他是带着秀珠的一个储物戒指来的,这个戒指是他不经意翻了秀珠的背包找到的,背包里有好几件法器,当然也有使用的法决,他这次就是偷了她的这枚戒指来的,买了许多涉外的东西,比如强光水电、绳索、潜水衣、潜水镜、荧光灯等等,可以说应有尽有。

石轩穿上潜水衣又进入水中,水泡了一段,就又被吸到水帘深处的洞口,有光源的照射显得很大,足有一口缸那么大,吸力巨大,还没等他明白是怎么回事,就被吸了进去,不知道过了多久,他身体周围除了水还是水,并且水越来越冰,稍好的一点就是没感觉到水的压力。

当他感觉到有三处吸力的时候,用电源一照,眼前有三处洞穴,自己控制好身体,这就要决定先进哪个洞穴了。他自己的运气一向很差,于是闭上眼睛,让吸力决定吧,等他再次睁开眼睛时,他不清楚自己进的那个洞,也不清楚到底进入了多深,直到氧气瓶没氧气了,他逐渐被水慢慢的失去意识,这回真的完了,因为秀珠没跟来。

不知过了多久,等他恢复意识时,他真的很庆幸,居然这样也死不了,秀珠在旁边着急的等着他。

“妹妹又是你救了我”石轩欣喜若狂。

“这是你入梦后的第三天,凡哥哥你胆也真够肥的,要不是我想到你被水吸的洞口,你永远也不会回来了”不仔细看,看不出秀珠的眼红。

回到现实,石轩已经睡了一天了,老婆和儿子都以为他死了,哭的死去活来。好歹秀珠拼死把他救上来了。

听秀珠说,她进入到洞穴以后,好不容易才找到三个入口,可是不知道我进的哪个,于是一个挨一个的找,好不容易才把我找到,这样他又捡回了一条小命。

他问了秀珠进了三个洞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,经她回忆中间的洞穴到了尽头改为向上,两边的一个向左,一个向右,而他就是被困在向左的洞穴里,要是秀珠再晚到一会儿,他就真的救不过来了。

他现在理解,在服用了入梦丸之后的入梦跟以前睡觉做梦不一样了,这时的入梦,他带着一份灵台的神智入梦的,这份灵台神智入梦之后就像是有了实体,要是这个实体有了麻烦,灵台的神智回不到现实,他也就醒转不过来。

而秀珠跟随他的入梦,她是拿着精灵长老创造的法门,跟随着他的灵台气息,再配合她们精灵一族的有形化无形法决,才能够穿过法门找到石轩入梦的地方,要是以后秀珠的法力强大了,就可以直接一下找到他的,那样比瞬移更实用。

了解到这些以后,他还是想再逐一探一下洞穴里面到底藏着什么秘密。因为现在一入梦他就是在梦中山岭瀑布附近,这里就像入洞口一样,再说方圆十里的地方,他俩都查了好几遍了,也就他发现瀑布

石轩和秀珠这天准备的十分充分,买的东西直到把戒指的空间都占满了才停止。入梦,秀珠也好奇的跟他穿戴着潜水衣,其实秀珠能在水中不呼吸五个小时没事,但是为了安全起见,还是穿戴了。她更好奇他能穿着这套衣服潜水那么深那么远的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